商标委托购买服务协议

尊敬的用户,您好!欢迎您使用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的商标委托购买服务!
    本服务协议是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www.cheeseipr.com)与您之间,就商标的委托购买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重要提示:【审慎阅读】在接受本服务协议条款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粗体下划线标识的条款,您应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再开始使用。


第一条 基本说明
    1.1 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我方”):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是指为用户提供商标委托购买服务的运营主体,即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
    1.2 用户(“您”):是指在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进行账户注册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或者组织(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1.3“商标委托购买”:是指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为用户提供的线上平台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商标交易解决方案,包含在线挑选可交易商标、发起商标交易需求、完成商标交易所需的平台、系统、通道和相应的技术支持,以及线下专业人员的全流程服务。
    1.4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商标委托购买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名词术语,例如:商标局、商标注册人、商标转让、无效宣告、撤三等,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律法规、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定义及解释为准。
    
1.5在商标委托购买服务中,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不是商标交易的当事人,而仅是商标交易平台及服务的提供方,商标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用户与商标注册人/持有人之间能否达成合意,能否配合完成商标转让文件,以及需要经商标局依法审查后决定。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及合作方不会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用户的商标收购需求能够成功。


第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我方提供在线版本,用户购买本商标委托购买服务时,须保持本协议为勾选状态,方可进入下一步购买流程。一经用户确认,即表示用户已同意并接受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如果用户不接受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使用本服务。


第三条 服务流程和内容
    3.1 具体流程如下:
        3.1.1提交委托:,您需注册一个账户,填写真实准确的买家信息,挑选意向商标后提交委托购买申请。
        3.1.2专员受理,除节假日外,一般24小时内都会受理;
        3.1.3回访联系,确认需求,确认标源;
        3.1.4价格谈判,即双方达成最终交易金额;
        3.1.5签订购买合同,买方办理入款(交易款),同时系统会锁定交易的商标;
        3.1.6办理商标公证,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协助办理商标的过户手续及扣款手续,交易成功。
    3.2 用户将享受到专员一对一的协助服务;专员将对交易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并适时对用户报告交易进度,并以专业的谈判能力促成交易。


第四条 费用说明
    4.1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手续费按照成交价格的8%收取,最低手续费100元,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4.2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有权对费用收取标准作出适时调整,在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首页及相关页面公布后即视为通知。用户没有提出书面异议或继续使用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同意该调整。
    4.3用户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等产生的任何纠纷,除法律明确规定外,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有免于诉讼或仲裁的权利。


第五条 用户的权利义务
    5.1用户保证其使用本商标委托购买服务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真实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我方不会审查用户通过商标委托购买服务购买商标的意图,用户的该行为不应使我方陷入任何不利或纠纷之中。如因用户通过商标委托购买服务购买商标的行为给我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用户应按照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公布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按时支付手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我方保留随时终止用户使用本商标委托购买服务的权利,用户应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委托购买的商标一旦购买成功,无法选择退款。
    5.3用户对使用本服务时所填写信息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用户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等信息或材料错误,由用户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后果。
    5.4用户应向我方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电子邮件、联系地址或其他可供联系的详细信息),如服务过程中用户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我方,以免影响商标委托购买服务的信息和文件传达。如因联系方式不准确造成的任何结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5.5如用户并非为本人提交商标收购需求,而是接受第三方的委托代为提交的,用户应确保已获得该第三方的全部合法授权,且该第三方已理解并同意遵守本条款的所有内容。此外,如果用户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中包括第三方的信息及使用,用户应确保已经告知并获得该第三方的同意。
    5.6用户应积极配合我方进行商标委托购买服务,用户应在约定时间内反馈意见或提交所需材料。如因用户未及时反馈信息或提供所需材料,用户需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此外,用户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转让文件签字盖章并寄回指定地点的,本次商标委托购买服务视为已完成,已支付的款项均不予返还。
    5.7用户成功支付费用,并不代表商标交易成功。商标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用户与商标注册人之间能否达成合意,能否配合完成商标转让文件,以及需要经商标局依法审查后决定。我方对该商标是否能购买成功,不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的责任。
    5.8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作为知产综合服务平台,仅提供商标委托购买的系统、技术及服务支持,非商标注册人/持有人。若代转商标存在权利瑕疵与我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该商标是否存在许可使用情形、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或其他权利瑕疵。
    5.9商标局驳回商标转让申请的,商标交易失败,本次商标委托购买服务终止。因用户过错导致商标局驳回商标转让申请失败的,用户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5.10如发生退款,用户应当返还对应金额的发票。
    5.11 用户成为该商标新的持有人后,如用户因持有或使用该商标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与我方无关。此外,任何注册商标均存在被撤销、撤三、无效宣告及诉讼等法律风险,商标转让成功后出现上述风险的,与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无关。


第六节 我方的权利义务
    6.1我方负责及时对本商标委托购买服务进行升级、维护和管理,并通过客服电话、在线客服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免费的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6.2我方承诺向用户提供的线上商标交易服务中不含有:
    (1)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2)任何已知的漏洞、后门、恶意软件;
    (3)其他可能对用户的系统安全造成损害的不安全内容。
    6.3我方有权对用户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要求用户进行修改或补正。如果因为用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或其他商标转让文件不符合要求,且未在约定时间内及时修改、补充相关信息和材料,我方有权终止本次商标委托购买服务。
    6.4在商标委托购买服务过程中,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标转让文件以及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法律文件(例如《商标转让证明》等),我方专员将及时通知并转发给用户,保证用户掌握商标转让的实时进程及相关信息。
    6.5我方仅为用户提供商标交易的平台、系统及便利流程,不对商标交易的结果承担责任。
    6.6如果我方自身或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主管机关,法院等判断某些商标存在违规或违法使用情况,我方有权终止本服务,并进行其他必要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下架所发布的商标、停止商标转让流程、判定商标交易无效等。
    6.7用户理解并同意,我方有权通过审慎判断,对恶意扰乱商标交易市场的用户采取暂时冻结交易功能、记入黑名单,永久查封账户商标交易权限,限制账户整体业务操作权限等处理措施。
    6.8我方承诺,保证其为用户提供的本商标委托购买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如因我方过错导致商标交易失败,我方应对用户履行相应的退款义务(如有)。
    6.9责任限制:我方不会对用户的任何间接的、意外的、直接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其它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而造成的损害,因利润损失、数据损失、商业信息的遗失而造成的损害,因疏忽而造成的损害,因任何金钱上的损失或任何基于用户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6.10用户应承担违反本服务协议而给我方造成的损失。我方未对违约采取措施不能成为用户违约或者抗辩的理由和解释。


第七条 用户数据的使用和披露
    7.1为服务用户的目的,我方可通过使用用户数据,向用户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用户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7.2未经用户许可,我方不会擅自披露用户数据。但在下述情况下,用户数据将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第八条 协议修改
    8.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我方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8.2如果用户不同意我方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商标委托购买服务。此等情况下,我方应向用户退回剩余费用(如有),如用户继续使用本商标委托购买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我方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第九条 法律及争议解决
    9.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网站运营主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0.1、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0.3、我方可根据其自身运营状况,在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需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我方之受让人受本协议约束,我方与其受让人对本协议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10.4 本服务协议如果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芝士标局(餐饮知识产权专家)网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服务协议为准。


    用户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商标委托购买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商标委托购买程序,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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