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如您对驳回决定不服,您可向商标局发起驳回复审申请。本文将为您介绍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商标分割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时限。
如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或部分驳回,且您对商标局作出的驳回或部分驳回决定不服。您可向商标局递交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商标局将以《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审核标准为依据,结合您提出的复审理由对注册的商标进行复审。
如您的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依旧被商标局驳回,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复审与商标注册申请无关,需单独收取费用,详情请参见商标复审价格。如您接受商标注册申请被部分驳回的情况,则商标局会在30天左右自动该商标被核准的部分安排进入初审公告期;如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被部分驳回的情况不服提出驳回复审,可以提出分割申请,商标局依分割申请对初步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部分情况下可能会延迟,具体以商标局实际进行分割的时间为准,详情请参见商标分割介绍。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复审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或部分驳回通知当天起,15个自然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商标复审。
商标代理机构本站在收到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电子通知书后,可在30个自然日内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具体以商标局实际受理时间为准。
本站会在控制台中同步商标局核发的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文件,文件中将注明商标驳回原因。如您需提出商标复审,需在复审时限内提出复审申请。在时限内请预留3~5个工作日的时间准备驳回复审申请理由书并提交申请。
商标局对您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了部分驳回,如您未对部分驳回项发起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商标局将在核发部分驳回通知30天左右,自动将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分割,部分情况下可能会延迟,具体以商标局实际进行分割的时间为准。审查通过部分将进行商标初步审查公告,审查不通过部分将进行驳回。
如您对部分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发起商标驳回复审,但又希望已通过商标注册审查的项目尽快进行初步审查公告。您也可以发起商标分割申请,商标局依分割申请对初步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的申请号,使已通过审查部分尽快进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一旦被分割将无法合并,您对商标的所有变更与维护均需承担双倍费用。
本站商标驳回复审服务将指派一名专业顾问,为您提供免费的商标复审成功率分析,可联系顾问咨询。